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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动态通知公告
 
六盘水市农业办公室关于印发处置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预案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8-08-21 11:1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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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市农办通字(2008)26号

 

  市农办各科室、城乡经济开发总公司:

  市农业办公室关于《处置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预案》已经办党组审定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  

附件:《六盘水市农业办公室处置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预案》


  六盘水市农业办公室处置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预案

  为及时、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,维护机关正常秩序,根据《信访条例》,参照《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处置预案》,结合我办实际制订本预案。
  一、组织领导
  成立处置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领导小组。由党组书记、主任李文科任组长,朱辉礼、蒋泽选、徐莉、文昌褔任副组长,王凤波、李金国、张锦林、孙胜勇、陈怡、陈典卫为成员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秘科,具体负责日常事务,协调联系工作。
  二、处置原则
  (一)坚持认真对待、实事求是、思想疏导和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原则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说服劝导,以解决问题为根本,积极化解矛盾,维护社会稳定,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,尽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。
  (二)坚持领导负责,各成员齐抓共管的原则。要高度重视归口企业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,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工作,把问题查明及时化解矛盾。
  (三)坚持信息畅通,控制好事态的原则。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众上访,立即按照处置预案进行处置,各成员要集中精力、互通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,坚持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,不让事态扩大。
  (四)坚持客观事实,群众路线的原则。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,要建立与上访群众代表的对话机制,掌握上访的原因和事实,并妥善安置好上访群众的转移疏散问题,处置意见及时报组长批示。
  三、工作职责
  (一)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,密切关注部门及归口企业的信访动态,做好预防工作;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做好调查处理工作;负责对事件解决的跟踪、催办、上报、反馈工作。
  (二)办公室负责与上访群众所在单位及时联络、互通信息、后勤保障等服务性工作。
  (三)各分管领导和各成员接到接访通知后,要立即到达指定地点参与接访工作。接待时要态度和蔼,耐心解释,认真记录,摸清事实,避免激化矛盾。
  (四)一旦接到有上访群众通知,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参加接待和劝返工作,严格执行领导责任追究制。
  四、处置程序
  (一)发生紧急情况时,办公室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,并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,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工作,将上访群众妥善安置好,及时疏散转移上访群众。如领导有批示,按批示办理,控制好事态。
  (二)受理上访事件后,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,对上访人员进行劝返教育引导,切忌过激行为。
  (三)对下列非正常上访行为,可商请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:
  1、纠缠、侮辱、殴打接待人员的;
  2、严重损坏接待场所公共财物的;
  3、已经接待处理或已结案,不返回原单位仍在纠缠的;
  4、威胁领导或其他接待工作人员,要以武力或暴力进行滋事的;
  5、不能控制自己行为,精神不正常的;
  6、其他违反《信访条例》和扰乱公共秩序、需要强制带离的。
  五、处置结果
 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情况,写出专题报告按程序报送,必要时召开上访群众代表通报会进行通报,并及时督办未办理事宜。


  二00八年八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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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六盘水市农业办公室 单位地址:六盘水市钟山中路64号
网站电话:8692825 网站信箱:wangting@gzlps.gov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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